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,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高考,提醒考生如下内容:
一.为应对不断变化的疫情,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顺利进行,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控要求,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每日体温测量、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,并在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、测温后进入考点。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。
二.考生可于6月1日至6月9日登录“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”,根据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准考证说明:
1.6月7、8、10日考试每个考生一个准考证号。
2.6月9日考试,每个考生再选科目最多形成2个准考证号。
三.考生在考前一天可以到考点了解考点位置及考场分布;了解应急疏散、饮水处、厕所和卫生室的分布图。
四. 因采取体温检测,控制考生进入考点、考场速度等措施,建议第一科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。
五.考试当天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、疫情防控检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。
六.除2B铅笔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。
七.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《准考证》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。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、清楚地填写(涂)姓名、准考证号等,并在监考员指导下将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。凡漏填、错填或者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,影响评卷结果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八.条形码须按正确方向平整粘贴,不得涂划、污损、磨损。如遇有条形码损坏或缺失,由监考员做好记录,考后由省招考办补贴,不影响考生答题和答题卡的评阅。
九.考生须认真检查试卷、答题卡,遇试卷、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、重印、漏印或缺页等问题,应举手询问,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;开考后,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更换答题卡或试卷的,须考生本人在作废试卷或答题卡上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写明“作废”二字并签名,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听力考试期间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。
十.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(语文、汉语、外语为考前40分钟)考生进入考场。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;外语科考试14∶45分后禁止入场。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。
十一.语文、汉语、数学、外语科目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;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。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十二.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,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。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,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。
十三.需涂点的选择题作答用2B铅笔;其他试题作答统一用0.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。
十四.作图时用2B铅笔绘、写清楚,线条及符号等须“加黑”、“加粗”,不宜过轻、过细。
十五.选择题修改选项须将原涂点用橡皮擦干净,并注意切勿污损答卷。保持答题卡整洁,禁止折叠和造成破损。禁止使用涂改液、胶带等。
十六.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得喧哗,不得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得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,不得传接文具、用品等,不得将试卷、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考生考试违规行为必将受到严肃处理,考试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不要让一时糊涂成为终生遗憾。
十七.如果身体出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。”
十八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,(仍继续答卷的按考试违规处理),在原座位坐好不动,双手放于桌下,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、试卷、草稿纸后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。